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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阮梅之一大早就被他的手机闹钟叫醒了。

    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,挠了挠头发正想从床上爬起来。

    但是当他一眼看到蹲在他床头的人影时,顿时吓了一大跳,差点连人带被子滚下床去。

    “之之……”

    那个人影犹如电影里的慢镜头一般缓缓抬起头来,露出了他乌黑凌乱的刘海下一双带着浓重黑眼圈的眼睛,语气十分的幽怨:“之之……”

    阮梅之顿时浑身一抖: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“之之!我昨天晚上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!”

    阮梅之眨了眨眼睛:“什么问题?”

    那人一声长叹,抱头哀嚎:“为什么我连一个妹子粉都没有?一!个!都!没!有!”

    阮梅之怜惜地伸手摸了摸那个人的头,微笑着说:“傻孩子,因为你是种马写手啊,写种马小说怎么可能有妹子粉呢?”

    正中红心。

    那人抱着刺痛的胸口“嗷”的一声倒下了。

    阮梅之叹息一声,随后踏尸而过,进浴室洗漱了。

    洗漱完之后,阮梅之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仪表。

    镜子里是一张看着年纪不大的娃娃脸,眉眼清秀,清爽干净,如果只看这张脸的话,说他只有十七八岁说不定都有人信。

    但是实际上,他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。

    对于阮梅之而言,长着这么一张娃娃脸,有好处也有坏处。

    好处就是容易让人心生好感,办起事来事半功倍。

    坏处就是……在公交车/火车/地铁上之类的交通工具上特别容易招惹咸猪手。

    阮梅之似乎天生自带招惹咸猪手体质,从小到大,他都不知道被偷偷摸过多少回屁股了。

    当然,比起脸来说,更让阮梅之蛋疼的是他的名字。

    阮梅之这个名字虽然乍一看颇为风雅,再一看还是颇为风雅,但是一旦念起来就怎么念怎么不对劲了,自从几年前“宅男”“腐女”“软妹子”之类的二次元词汇流行开来,每天顶着这么一个名字招摇过市的阮梅之简直压力山大。

    大学四年,阮梅之的舍友们经常一口一个“软妹子”“妹子”的喊他……简直不堪回首。

    幸好,阮梅之工作之后就开始在外面和别人合租房子,然后他就遇到了他人生之中最重要的小伙伴……不对,是一个名字比他还要蛋疼的人,也就是刚才顶着黑眼圈的那位。

    在知道那位小伙伴的名字叫萧罗礼之后,阮梅之的内心瞬间就平衡了。

    两人在相互得知对方名字的一瞬间,他们之间立刻就产生了伟大的革/命友谊。

    阮梅之整理好自己的仪表后,对着镜子笑了一下。

    镜子里的清秀青年便嘴角微翘,露出了脸颊上两个浅浅的小酒窝,还有两颗小虎牙。

    ……看着好像更幼/齿了。

    他叹了一口气,不由伸手摸了摸自己光滑的下巴,他之前也不是没想过通过蓄须增加他的男子气概,但是他的脸太嫩了,留了胡子反而不伦不类,像戴了假胡子的小孩。

    阮梅之捯饬完自己之后,便转身离开了浴室。

    萧罗礼眼睁睁地看着阮梅之换好了衣服准备出门,连忙一把抱住了阮梅之的大腿:“之之!告诉我!怎么做才能有妹子粉!”

    阮梅之叹了一口气,摸了摸萧罗礼的狗头:“骚年,死心吧,你是不会有妹子粉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!我不信!”

    “不然你去写耽美小说吧,”阮梅之随口说了一句,“说不定这样就会有妹子粉了。”

    萧罗礼顿时双眼一亮:“有道理!”

    他立刻站了起来,转身扑进房间里,一脸兴奋地敲打起了键盘来。

    阮梅之默默看着萧罗礼的背影,摇了摇头,转身出了门,去上班了。

    阮梅之和萧罗礼一起合租了快六年,彼此知根知底,萧罗礼知道阮梅之是当下最流行的少女杂志《樱桃纪》的编辑之一,而阮梅之也知道萧罗礼明明家里非常有钱,却偏偏想不开要去当网络写手,奈何苦苦码字六年多,至今也不过是个三流种马写手。

    不过阮梅之也没比萧罗礼好到哪里去,他至今也不过是个小编辑罢了。

    阮梅之很快就走到了公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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